陕西中润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窦朋朋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9MAB0YJ3M37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新农村付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城支队罚决字2026第2-1-003号
2026年4月7日,大队接到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移交违法问题转办单【2026市政第040号】碑林区雁塔北路与友谊路十字东口,南北方向挖掘城市道路过街一处,宽约1米,长约50米.合计面积约50平方米,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经调查,陕西中润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无审批手续,擅自在雁塔北路与友谊路十字东口南北方向挖掘城市道路50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陕西省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市政设施类编号016号严重违法程度的标准,对该单位处罚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5000.00元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4-23
2
西城支队罚决字2026第1-1-001号
2025年12月30日10时20分,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陕西中润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新城区韩森路路北(万寿路至康乐路)进行电缆管沟施工,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约300平方米,现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参照《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四条裁量基准,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人民壹万肆仟圆整(¥14000元)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14000.00元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01-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