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力扬农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忠彬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3059885480D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科义路96号(3-35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市监处字(2023)18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7年3月2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科义路96号(3-55室)从事鲈鱼等水产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于2022年9月18日从重庆市合川区农产品养殖户熊大清处购进鲈鱼98斤(即49kg),购进价17.5元/斤(即35元/kg)。
当事人将购进的上述批次鲈鱼对外销售。于2022年9月19日出库订单给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湖路分公司,2022年9月20日送达到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湖路分公司鲜活鲈鱼80条(0.5kg/条),即共40kg,销售价为44元/kg。
当事人共购进49kg鲈鱼,销售40kg;剩余9kg为运输损耗,在调查前已经报损销毁,没有对外销售。
2022年10月20日,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湖路分公司向当事人告知《检验报告》(编号:A22SR03605)结果后,当事人立即对外发布了《召回通知》。
当事人经营的鲈鱼经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A22SR03605)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经营额度达到纳税标准,税率为13%,在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当扣除已缴税费。当事人经营的鲈鱼货值金额为44元/kg×40kg=1760元,违法所得为(1-13%)×1760元=1531.2元。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如实陈述了违法行为。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