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荣发苑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526MA6YAEGM3E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代家村代家小学对面荣发苑小区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蒲烟处﹝2023﹞第110号
2023年9月4日10时19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蒲城县东杨乡代家村荣发小区商铺蒲城荣发苑便利店依法进行检查(亮证),发现当事人孙娓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在其经营场所相通的房间袋子内当场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卷烟中华(软)壹条、芙蓉王(硬)伍条、冬虫夏草(和润)壹条、南京(雨花石)贰条;共计4种9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渭南市蒲城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23001672)号送达当事人。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卷烟购进价格,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第四条和《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当事人违法进货总额为351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对本案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510元10%的罚款计351元的行政处罚。涉案4个品种9条卷烟发还当事人。
351.00元
蒲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