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润和塑料日用品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志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81MA1CL03G4C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安达市北七道街利达综合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27号
经查,位于安达市北七道街利达综合楼下的安达市润和塑料日用品商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均由该单位生产,该单位未能提供生产记录。经询问,440mm×(270+70×2)mm×0.025mm 3kg 成本共35元,420mm×(270+70)mm×0.025mm 4kg成本共3000元,360mm×(240+60)mm×0.025mm 2kg成本共1900元,以上产品成本共计4935元;根据该单位的销售票据,440mm×(270+70×2)mm×0.025mm 3kg 销售额39元,数量为8.3斤;420mm×(270+70)mm×0.025mm 4kg 销售额3400元,数量为1000捆,每捆50个;360mm×(240+60)mm×0.025mm 2kg 销售额2092元,数量为270捆,每捆50个;共计销售额5531元,故违法所得为596元。其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规定。
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建议处没收违法所得596元、货值金额1.5倍罚款8296.5元处罚。
8296.50元
-
2025-04-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