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华中石化加油站(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石柱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607741515650Q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东马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满市监处罚﹝2025﹞079号
保定市华中石化加油站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案
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人民币13050.8元
13050.80元
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03-10
2
保满市监处罚〔2023〕590号
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燃油案
罚款19859.89元;没收违法所得2159.89元。
19859.89元
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3
冀市监保处〔2023〕13060723000591号
我局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通知书保市监交办〔2023〕H1004号。附:保定市华中石化加油站(普通合伙)95号车用乙醇汽油检验检测报告两份编号:ZQ-BG\/NE10-202305004。)该报告检验结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中乙醇含量(体积分数)、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合格。其他项目符合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标准要求。我局执法人员陈雷执法证号码(03061830155)、王璟执法证号码(03061830150)于2023年07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检测报告及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对检验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检验检测报告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因检验检测报告签发时间与送达时间间隔过长,当事人涉案的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因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3年7月19日移交我局之前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我局在2023年7月19日送达检验检测报告及检验检测结果告知书时该涉案油品已售完,并购进了新的油品(现场提取了2023年6月22日95号车用乙醇汽油(E10)VIB河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经向当事人调查询问并提取相关证据,现已将当事人违法事实调查清楚。
没收违法所得0.215989万元,罚款1.985989万元
19859.89元
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