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项秀英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125899377780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祝舜路86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3
劳动争议
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袁**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5-20
(2024)鲁0102民初243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王**,杜**,杜*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济南市民医院,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济南白云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5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05
2020-09-24
(2019)京0105民初6719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与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3-30
2019-08-22
(2019)鲁民终69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历城市监处罚〔2024〕578号
2024年6月17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食堂购进日期为2024年6月15日的姜进行监督抽检。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2日到济南复元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上述食品的检验报告(NO:BE202401063067),检验报告显示上述姜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截至复检期满,当事人未提出异议或申请复检。
2024年7月19日,当事人的受托人刘亚东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对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进行了陈述。
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15日从历城区锋学蔬菜经营部以12元/千克的价格购进姜28千克,共计336元。2024年6月17日当事人将上述姜作为样品销售给抽检公司2.2千克,销售单价为12元/千克,剩余25.8千克姜当事人食堂于2024年6月底前作为原料全部使用完毕。根据编号为NO:BE202401063067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采购并使用的上述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所采购和使用的上述不合格姜,经查证属实的货值金额为336元,违法所得为336元。
同时查明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对于当事人“涉嫌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按照较轻的裁量标准,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36元;2、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对于当事人“涉嫌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警告。
综上所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合并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336元。
三、罚款5000元。
罚没款共计5336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