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宏达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丽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24762748736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绥阳镇西山小区9号楼4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宁市监处罚[2023]33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2023年3月8日,东宁市宏达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七分店法定代表人王丽霞委托店长李艳波在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绥阳所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询问,说明了由于摆放药品时大意导致处方药名草开胸顺气丸和非处方药名草木香顺气丸混放。当事人对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2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2.现场照片2张,证明现场检查见到的情况;
3.该药店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4.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药店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5.委托人王丽霞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李艳波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二者的委托关系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罚款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