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长沙万资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希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05MADNQA3H95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中青路1318号佳海工业园C1-C4、G2栋2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4﹞331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6月28日租赁了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中青路1318号佳海工业园C2栋208号厂房,7月份申请注册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9月1日至9月4日,当事人在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生产了350斤“风甜鲜面条”该“风甜鲜面条”外包装标识有“生产企业:长沙市风甜食品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大明工业园区自明路408号B栋厂房第一层;净含量:5千克”等信息,但长沙市风甜食品有限公司并未委托当事人生产。当事人准备以2.6元/斤价格销售上述面条,但尚未实际销售。2024年9月4日,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查获了上述350斤面条,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见证下对上述面条当场予以销毁,故本案货值金额为910元,当事人无违法所得。2024年12月10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停止生产行为,并提供了2024年11月25日由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 60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 10000 元。综上,对当事人以上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款70000元,上缴国库。
70000.00元
开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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