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创新食品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淑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06MA7H29M51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九委10栋5A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字[2023]190号
一、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案件来源为上级交办。2023年8月29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创新食品便利店2023年8月9日销售的豆芽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8月29日,执法人员对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创新食品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该批不合格豆芽是2023年8月9日在集贤县四达市场集贤县老太太豆芽厂购入。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验收记录、供货商营业执照图片、进货微信转账记录。该批不合格豆芽没有剩余。
检查人员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38202303214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给当事人,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按照规定时限提交整改报告。超市对被抽样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方法、检验结论没有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复印件(原件随集贤县老太太豆芽厂案件移送集贤县公安局),证明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创新食品便利店依法悬照经营及现场检查的情况;
2.《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对受委托人宫立满的询问笔录(原件随集贤县老太太豆芽厂案件移送集贤县公安局),证明双鸭山市宝山区八分场创新食品便利店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属实;
4.当事人提供了豆芽的进货业户集贤县老太太豆芽厂供货商营业执照图片、进货微信转账记录、进货验收记录,证明该超市豆芽的来源及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证明李淑新、宫立满自然人身份;
6.该超市提供了整改报告、召回通知,证明该超市改正涉嫌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及采取措施的行为;
7.检验报告NO:38202303214号及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抽样检验结果;
8.《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证明通知当事人抽样检验结果;
9.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各一份,证明抽样检测的合法性;
10.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证明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及排除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11. 复查现场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以上证据均有提供人签字确认。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