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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香港元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0524874984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霄边正龙路1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23
(2021)粤1972民初4121号
劳动争议
刘**
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
2021-04-06
(2021)粤1972民初2632号
劳动争议
黄**
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29
2022-04-12
(2022)粤1972财保173号
财产保全
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刘**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452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2-02-24
2022-01-19
(2021)粤19民终12196号
劳动争议
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刘**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4
2021-07-19
(2021)粤1972民初2632号
劳动争议
黄**、东莞新世纪复合工程塑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17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环罚字﹝2025﹞217号
2025年4月17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挤出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运行,未落实密闭收集措施,挤出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部分未经处理通过车间大门、窗户、抽气扇等排放至外环境。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叁万伍仟元罚款。
35000.00元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6-12
2
东环罚字﹝2025﹞218号
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和5月9日,我局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单位从事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和塑料原料,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加注塑、烘烤、热熔等工序及注塑机2台、烤箱1台、热熔机1台等生产设备,上述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二十六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第53项“塑料制品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行业和第三十九类“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第85项“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中“废塑料加工处理”行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部分建成,未完成自主验收,已投入生产使用。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贰拾万元罚款。
200000.00元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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