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韩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069632989Y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4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2
(2026)沪0117民初2289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上海臻成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5
(2024)沪0115民初111241号
合同纠纷
上海至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1
(2025)沪0117民初29923号
合同纠纷
上海旨尽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11-13
(2025)赣0113民初2374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南昌新中美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5
2025-10-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科技创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
6
2025-10-09
(2024)沪0115民初111241号
合同纠纷
上海至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7
2025-09-28
(2025)沪0117民初23173号
合同纠纷
上海优新亿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8
2025-09-19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王**
福州雅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秋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5-09-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
10
2025-09-08
(2025)川0191民初13108号
合同纠纷
东莞格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坚格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2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4号
劳务合同纠纷
曾*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4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2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陈**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5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0号
劳务合同纠纷
韩*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6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26号
劳务合同纠纷
赵**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7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6号
劳务合同纠纷
陈*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8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周**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9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5号
劳务合同纠纷
刘**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10
2024-09-19
(2023)黔0181民初9137号
劳务合同纠纷
韩*
上海通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清镇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9
2025-07-08
(2025)渝0154民初6328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李**与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6-19
2025-04-28
(2025)云0114民初7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云南通盈药业有限公司、西藏通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50324.41元
民事案件
3
2024-12-25
2024-09-20
(2024)陕0702执1967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汉中凯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天盛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03-06
2024-01-19
(2023)陕0111执1562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西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1-26
2022-02-22
(2022)宁0106民初6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1-09
2023-04-17
(2023)渝0105民初1226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俊豪富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8-18
2023-05-06
(2023)京0113执异193号
民事
白海波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3-08-08
2021-09-15
(2021)京0106民初203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4572125.19元
民事案件
9
2023-08-08
2022-12-27
(2021)京0106民初2034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96650.40元
民事案件
10
2023-07-19
2023-04-17
(2022)鄂0113民初5171号
劳动争议
李**、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福建罚决﹝2025﹞89号
2025年9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303-006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时,发现20层东侧348#剪叉式登高作业车(出厂编号:XUG0066ATRRL14062)红外线防冲顶装置,被人为遮挡,失效不可用,不符合《升降工作平台安全规则》(GB40160-2021)7.1.2的规定,存在冲顶挤压、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国际交流中心(一期)B303-0063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幕墙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分包合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证据材料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10000.00元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01-16
2
川天环城罚字﹝2024﹞第00007号
2023年12月4日7:10许,当事人在润扬地产兴隆湖酒店项目幕墙工程汽车吊装中未按吊装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造成汽车吊车侧翻
2023年12月4日7:10 许,你单位在润扬地产兴隆湖酒店项目幕墙工程汽车吊装作业中未按吊装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之规定,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之规定、鉴于你单位不符合从轻、从重情节,依据《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不具有从轻、从重情形的,认定为一般违法情形,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选择―般情形的处罚种类或罚款幅度。”和《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类)第 224 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如下处罚:对你单位给予一般处罚,处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4-04-11
3
京建法罚(石建)字﹝2023﹞第630040号
1、1#楼屋面吊篮安全绳违规连接在构造柱钢筋上,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5.8条“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绳径不小于 12.5mm。安全绳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任何部位有联接”的规定。2、1#楼外幕墙施工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0.21条“现场交流电焊机应设电焊机专用开关箱控制,箱内应配备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m;电焊机二次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双线到位,长度不应大于30m,软电缆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和接头。焊机一、二次接线处防护措施应可靠完好”的规定
处5500元罚款
5500.00元
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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