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海鹏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02MA0KBGMM9N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八一西街交通国际花园B楼103号门面房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6
(2024)川0108民初1935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四川宏能融瑞实业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能企业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0
(2024)川0108民初1935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宏能企业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宏能融瑞实业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3
2023-06-07
(2023)川0108民初1013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能融瑞实业有限公司,宏能企业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4
2023-01-03
安徽梵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山西金玮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5
2021-11-16
(2021)晋0802民初665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安徽梵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6
2021-10-19
(2021)晋0802民初665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安徽梵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5-23
(2024)川0108民初1935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宏能企业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宏能融瑞实业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7
(2024)川0108民初1935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宏能企业集团西部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宏能融瑞实业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3
2023-02-21
(2022)晋0802民初507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安徽梵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山西金玮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4
2022-12-01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安徽梵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宏能天木建设集团(运城)有限公司,山西金玮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能天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运市监处罚〔2026〕1969号
因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6年2月6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曹昕娟、廉郭强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基本情况: 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当事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住所(经营场所),详见名单。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025年1月27日,接运盐市监案移 YD【2026】9号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于2026年2月6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调查认定的事实: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仍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企业公示年报信息155份,证明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事实。 2、现场笔录,证明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执法人员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取得联系的事实。 案件性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该规定,应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处理意见及依据: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且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对山西饭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155户企业(附名单),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0-12-22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0-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运城市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