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石县翠峰镇红伟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秦红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729MA0HCYE26M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常青小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石市监执队罚字[2023]77号
经查,灵石县翠峰镇红伟超市于2023年4月6日在汾阳市杏贸缘酒业有限公司购进10件小蘭花酒(42%vol,475ml),每件6盒,共60盒,购进单价110元/件,共1100元;1件蘭花酒(42%vol,475ml),1件6盒,购进单价110元/件,共110元。当事人购进后销售小蘭花酒(42%vol,475ml)2盒,销售单价25元,共50元,当事人的违法行形情况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事实; 2.《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原因、持续时间、危害结果等事实; 3. 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性质、经营者身份信息; 4. 当事人提供的购进票据和供货商相关证明材料1份; 5.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稽查中心出具的侵权情况说明和附件1、2、3各1份。
罚款0.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000.00元
灵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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