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抚州市临川区万家旺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国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61002MA37K1YP1X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临川区太阳镇太阳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5
(2023)赣1002行审4号
罚款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抚州市临川区万家旺食品超市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2
2023-05-05
(2023)赣1002行审4号
罚款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抚州市临川区万家旺食品超市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食)处罚﹝2023﹞101号
当事人于2023年9月11日清晨在抚州市中湖农贸市场内三轮货车朱文华(电话:13317943131)处购买一箱香蕉,共计18.5斤,购货价50元,销售价是每斤3.5元,共计销售64.75元,利润14.75元。2023年9月11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进行抽检,经检验后显示该食品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把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认同。当事人2023年10月24日向我局提供了香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香蕉台账记录、微信付款记录、香蕉购货票据和香蕉农残检测合格报告单照片各一张和申请书一份证明其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并对所采购的香蕉不合格不知情,同时表示目前为止未有人向其反映有食用后不适的。2023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香蕉商朱文华询问,朱文华表示是他向当事人提供的香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香蕉购货票据和香蕉农残检测合格报告,但朱文华和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户不是合伙关系,是其日常购货商之一,朱文华不确定自己出售给当事人的问题香蕉是哪个供货商的,但当事人被抽检不合格香蕉确实是其售卖的。
警告
-元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抚州市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