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宏达烟酒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0MA07EQMC9J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丽昕花苑底商2号楼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丽执处罚〔2023〕114号
当事人称于2022年9月从他人手中购进2箱(每箱6瓶,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60年白酒,进货价格每箱1100元,金额共计2200元,通过现金交易。当事人进货时未索证索票,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的构成要件。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和28日以每箱1800元的价格将上述两箱白酒售出。2023年7月28日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两箱白酒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3600元。2023年7月28日当事人将两次销售侵权白酒总货款3600元退还消费者,故无违法所得。案发时当事人经营预包装食品未取得备案,案发后积极办理了备案手续。
1.没收侵权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60年白酒2箱(其中包括两瓶已开封白酒);
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