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众一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志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23MAC2LKLF6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群建桥安置房3号楼2楼212、211、210门面房(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监利市监处罚〔2025〕227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之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
10000.00元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监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