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阳市北关区年花鞋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年花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10500MA422TTX07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柏庄镇国秀新市场8栋303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处罚〔2025〕678号
2025年5月初,安阳市北关区年花鞋部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进购了一批带有耐克商标标识图案的鞋800双,都为同一种款式,样式都一样。及带有阿迪达斯商标标识图案的鞋1400双,都为同一种款式,样式都一样。进价都为30元每双,现金交易,未留联系方式。自购进鞋以来,当事人共销售带有耐克商标标识图案的鞋88双,带有阿迪达斯商标标识图案的鞋7双,销售价都是36元每双。违法经营额为79200元,违法所得为570元。参考商标所有权人的辨认意见书,当事人待售的800双带有耐克商标标识图案的鞋与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在第25类产品(鞋)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有一标识图案与注册商标比较,仅增加商标符号?缺乏显著特征内容,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认定与注册商标相同。待售的1400双带有阿迪达斯商标标识图案的鞋与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在第25类产品(鞋)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故此: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的商品(鞋)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鞋)。
1、没收侵权商品带有NIKE商标标识的鞋712双,带有adidas商标标识的鞋1393双; 2、没收违法所得570元; 3、罚款79200元。
79200.00元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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