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满宏副食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满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5MA71UL5X3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徐碾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庄)市监罚〔2024〕35号
2024年1月11日,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庄浪县水洛镇徐碾村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徐满宏的库房内存放的“达利园”花生复合蛋白饮料三种包装规格,外包装盒和内包装营养成分表中的能量值标示不一致,外包装中的能量值大于内包装的能量值,标注生产日期见内包装;其中规格为250毫升*8包的外包装标注营养成分中标注能量值为192KJ,蛋白质1.1g,脂肪2.2g,碳水化合物7.8g,钠56㎎,共184箱;规格为250毫升*10盒的外包装标注营养成分中标注能量值为237KJ,蛋白质1.1g,脂肪2.2g,碳水化合物7.8g,钠56㎎,共90箱;250毫升*8包和250毫升*10盒规格的内包装规格均为205毫升每盒,营养成分中标注能量值为192KJ,蛋白质1.1g,脂肪1.7g,碳水化合物6.5g,钠50㎎。外包装规格为2.25升(450毫升*5瓶)的外包装标注有两个营养成分表,其中一个中能量值226KJ,蛋白质1.1g,脂肪1.9g,碳水化合物7.8g,钠56㎎;另一个标注能量值237KJ,蛋白质1.1g,脂肪2.2g,碳水化合物7.8g,钠56㎎,共180箱;内装有450毫升的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和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核桃味)两种,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的营养成分表中量值为192KJ,蛋白质1.1g,脂肪1.7g,碳水化合物6.5g,钠50㎎,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核桃味)营养成分表中量值为189KJ,蛋白质1.0g,脂肪1.8g,碳水化合物6.2g,钠55㎎。在库房东北侧有拆解痕迹“达利园”4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4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核桃味)和2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包装,其中2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包装盒中营养成分表中标注能量值为192KJ,蛋白质1.1g,脂肪1.7g,碳水化合物6.5g,钠50㎎;4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原味)包装盒中营养成分表中标注能量值为192KJ,蛋白质1.1g,脂肪1.7g,碳水化合物6.5g,钠50㎎;450毫升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核桃味)营养成分表中量值为189KJ,蛋白质1.0g,脂肪1.8g,碳水化合物6.2g,钠55㎎。
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徐满宏于2023年1月底在庄浪县水洛镇徐碾村租赁临时库房一间,在2024年1月1日从陕西达利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了一批“达利园”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和包装盒,其中购进规格为净含量6升(250毫升*24)的原味花生牛奶的600箱,购进价格为29元每盒,450毫升*15瓶的购进680箱,购进价格为36元每箱。并从厂家购进三种不同规格“达利园”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包装礼盒进行自行分装,其中购进1000只规格为250毫升*10盒、600个规格250毫升*8包和1500个规格450毫升*5瓶的包装礼盒。当事人更换成内外包装营养成分表示值不一致的礼盒到目前未销售,按照原包装的销售价格计算货值总额为6620元。
对庄浪县满宏副食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8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虚假标签的“达利园”花生牛奶复合蛋白饮料250毫升*8包的184箱、250毫升*10盒的90盒和2.25升(450毫升*5瓶)的180箱;;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8000.00元
庄浪县市场监管局
2024-0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