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文 | 注册资本:3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8171366179XJ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运城市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工业新区黄河大道南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08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
长泰县岩溪镇明津鱼药店,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长泰县人民法院
2
2023-04-26
(2023)辽01民终617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富**,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3-07
(2021)辽0115民初714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肇*,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4
2022-03-04
(2021)辽0115民初714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富**
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肇*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法院
5
2022-03-04
(2021)辽0115民初714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富**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肇*,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6
2020-02-25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02-25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
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2-18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2-18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
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2-11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
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13
2023-06-08
(2023)辽01民终651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肇*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6-13
2023-06-08
(2023)辽01民终617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赵**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3-06-13
2023-06-08
(2023)辽01民终616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与陈*、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3-06-13
2023-06-08
(2023)辽01民终616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与徐*、沈阳市辽中区启雷兽药商店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05
2020-11-10
(2020)粤民申9957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3-25
2019-11-11
(2019)粤0111民初8616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与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03-19
2020-03-12
(2020)粤01民终274号
产品责任纠纷
卢**、广州市谢珍兽药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8-06-11
2018-06-05
(2018)晋0821民初7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袁**、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7-11-16
2017-07-24
(2017)晋民再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王**等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夏县李氏养殖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1799824.49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3-04
2016-03-04
(2015)运中民终字第219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王**、陆**与被上诉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夏县支行,原审被告夏县李氏养殖有限公司、赵海仙、李宝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农(兽药)罚﹝2025﹞55号
2025年7月2日,本机关接到市民投诉,于当日来到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后,经当事人确认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蒲公英根固体提取物(I型)(肠炎烂鳃出血(颗粒)),生产许可证号:晋饲添(2021)H11039,产品批准标号:Q/JLYY010-2021为其公司生产的,在当事人陪同下,检查了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永济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新区黄河大道南5号的永济市晋龙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成品库、留样室等场所,均未发现该产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该产品以非兽药冒充兽药,视为假兽药,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兽药行为。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在依法请示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后,立案查处。执法人员核对并复印了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批生产记录、产品检验记录、销货单等资料,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2025年7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依法制作了询问笔录,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经查实:当事人生产、销售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蒲公英根固体提取物(I型)(肠炎烂鳃出血(颗粒)),生产许可证号:晋饲添(2021)H11039,产品批准标号:Q/JLYY010-2021,产品规格:250g×20袋/箱,产品批号:20250501,生产日期:2025年05月21日,销售价格7.4元/袋,销售了3箱,违法所得444元。当事人对上述违法事实均予认可。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4元;2、处以货值金额444元的2.5倍罚款111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54元。
1110.00元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5-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