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传辉 | 注册资本:1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1MA00DARN5M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3层313室-772(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集中办公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4
劳动争议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2
2026-06-04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3
2023-08-08
(2023)鲁0113民初48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胥*
济南建邦置业有限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4
2022-03-03
(2022)京01民终23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杨**
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3-03
(2022)京01民终23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杨**
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6-15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翟**
揭**,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7
2020-06-15
(2020)辽0293民初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翟**
揭**,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8
2020-02-19
(2020)辽0293民初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翟**
揭**,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9
2020-01-06
(2020)辽0293民初7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翟**
揭**,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3-1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揭**,大连软件园荣泰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1
2022-10-26
(2022)京01民申13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高**等与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24
2022-05-07
(2022)京0118民初21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乐宇天成工贸有限公司与揭**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4-14
2021-11-09
(2020)京0114民初840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高**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4-14
2022-04-01
(2022)京01民终235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杨**等与高**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26892.52元
民事案件
5
2020-09-30
2020-09-29
(2020)辽0293民初70号之二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翟**与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01
2020-08-10
(2020)豫0421民初1817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与卢**、郑**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9-01
2020-08-10
(2020)豫0421民初1813号
劳务合同纠纷
杨**与卢**、郑**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6-15
2020-05-25
(2020)豫0421民初599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与中国水利水电六局、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6-01
2020-05-28
(2020)豫0421民初112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雷**与卢**、郑**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6-01
2020-05-28
(2020)豫0421民初112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卢**与卢**、郑**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海清河街道罚字﹝2026﹞000046号
2026年4月12日22时14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检查中发现,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朱房路南侧,海淀区东升镇北部地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09-1#住宅楼等31项)施工作业期间,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不能出示夜间施工证明文件,于2026年4月12日22时00分至23时00分进行夜间施工,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影响了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秩序。 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经查: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批准文件,于2026年4月12日22时00分至2026年4月12日23时0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朱房路南侧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海淀区东升镇北部地区朱房四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房用地)(09-1#住宅楼等31项)施工作业期间,存在进行夜间施工,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的行为1。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和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行为。在一年度内已有1次因为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过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者处罚。经本行政机关纠正,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4月12日23时00分起停止了土方作业,改正了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执法人员已于2026年4月20日告知了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发生在三类日常管理地区,影响了本市噪声污染防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5〕41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1+情节系数1)。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辉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2026-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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