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黎平县优客鲜品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泽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631MAC7RJLX8A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黎平县龙形街道龙形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31栋1号、2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黎平市监处[2025]13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者杨泽清从黎平县金泰商贸城某店进购5号“南孚”碱性电池60卡(120粒)、7号“南孚”碱性电池60卡(120粒),进价均为3.5元/卡(具体供货商、发票等信息当事人未能提供)。当事人采购“南孚”电池后于店内货架上以5元/卡的价格进行销售。截止到2025年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和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维权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共售出5号“南孚”电池19卡、售出7号“南孚”电池10卡。    涉案违法经营额:120卡×5元/卡=600元。    涉案违法所得:5元/卡×(19+10)卡=145元。    本案对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杨泽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质;    2.现场检查笔录1份,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证明(2025南孚507279号)1份。证明当事人所销售“南孚”电池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证明(2025南孚)250811-A5号1份,证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所售南孚电池的出厂价、市场建议零售价;    4.当事人经营者杨泽清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所售“南孚”电池的进货来源、进货销售数量、价格。
罚款0.18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1800.00元
黔东南州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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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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