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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玉梅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500MA4M62B53G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敏州西路西苑公园旁上善珑湖公馆营销中心三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7
(2022)湘0502民初1182号
合同纠纷
何**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7
(2022)湘0502民初1182号
合同纠纷
何**,伍**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3
2022-06-09
(2022)湘0503民初12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骆**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4
2022-06-08
(2022)湘0503民初125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唐**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7
(2022)湘0503民初12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6
2022-06-07
(2022)湘0503民初12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7
2022-06-07
(2022)湘0503民初125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8
2022-05-23
(2022)湘0502民初9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邵阳市悦城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店,马**,王**,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9
2022-03-24
(2022)湘0503民初605号
服务合同纠纷
马**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10
2022-03-24
(2022)湘0503民初61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刘**
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1
2022-06-08
(2022)湘0503民初1257号
服务合同纠纷
骆**、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20
2022-06-07
(2022)湘0503民初125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周*、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7-14
2022-06-09
(2022)湘0503民初12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王**、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3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2-07-14
2022-06-08
(2022)湘0503民初125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李**、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29
2022-06-27
(2022)湘0502民初1182号
合同纠纷
何**、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6-20
2022-05-07
(2022)湘0502民初90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邵阳市悦城实业有限公司、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3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2-06-14
2022-06-07
(2022)湘0503民初1253号
服务合同纠纷
唐**、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4-21
2022-03-22
(2022)湘0503民初573号
服务合同纠纷
曾**、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4-18
2022-03-28
(2022)湘0503民初56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杨*、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7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4-18
2022-03-17
(2022)湘0503民初524号
服务合同纠纷
邵**、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邵大人社监决字(2026)5号
李圆圆在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投诉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该单位及直接负责人员未按照我局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资料及前来我局配合调查,也未按照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权利和义务。
1、支付李圆圆工资共计人民币陆仟陆佰柒拾贰元整(¥6672.00),按照应付工资25%的标准向李圆圆加付赔偿金共计壹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668.00=6672.00*25%),以上金额共计捌仟叁佰肆拾元整(¥8340.00)2、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其中罚款缴纳到指定银行(开户行: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邵阳市大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款专户;账号:78647072010900010800),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1340.00元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3-03
2
邵大人社监决字﹝2026﹞2号
李津辰在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投诉邵阳斯玛特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该单位及直接负责人员未按照我局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报送书面资料及前来我局配合调查,也未按照行政处理、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权利和义务。
1.支付李津辰工资共计人民币柒仟壹佰肆拾元整(¥7140.00),按照应付工资25%的标准向李津辰加付赔偿金共计壹仟柒佰捌拾伍元整(¥1785.00=7140.00*25%),以上金额共计捌仟玖佰贰拾伍元整(¥8925.00)2.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21925.00元
邵阳市大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1-12
3
邵市监处字[2023]89号
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会籍入会申请协书”会员章程与规则中“10、会员不可无故退出会籍,如遇到不可抗力需退出会籍,只退会费,会费按使用时间计算,服务费一律不退”、“14、会员须遵守会所内各区制度说明及会员手册。如有违背,本会所有权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并不退还任何费用”,“私人教练课程服务协议”中“特别提示4、私教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也不可转为其他用途费用。”、“特别声明4、关于全部协议的执行,非因本公司或本公司员工故意或过错导致本协议未能执行,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游泳培训班合同”中“一、双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培训协议:5、为了保证学员的学习质量请大家务必按时上课,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完成课程,未学会相应泳姿,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合理的请假理由并经公司批准签字后,可延续一期(上完剩余课程即可)。”,“游泳培训班合同”中“二、甲方权利与义务:2、甲方保障乙方学员在游泳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如发生人身伤害和人身安全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学生在场馆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等不遵守游泳馆安全管理的情况,所产生的意外伤害由乙方学生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游泳培训班合同”中“三、乙方家长的义务:3、泳池办禁止跳水嬉闹,如发生意外,责任自负。4、如因学员个人体质问题,造成的耳朵发炎或皮肤过敏等等,本会所概不负责。”,“游泳培训班合同”中“我兹申请成为斯玛特游泳健身会所的上述成员类别,并郑重声明,一旦成为贵会会员,我愿遵守贵会的章程与规例,我谨此声明上述各项资料全部属实,我亦明白自己所缴付的一切款项不得退还。以上所属课程,不得转借他人学习,公司有更改及取消课程的权利,本合同盖章有效不得涂改。”条款为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该公司明示的“斯玛特私教健身报价单”下方有”最终解释权归斯玛特游泳健身会所所有”条款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于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整。
20000.00元
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1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邵阳市大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