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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乐嘉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MA2J53TM89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289号<4-3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运政罚﹝2025﹞1526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07日09时05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邱***心附近检查时发现山***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零贰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零贰分。
1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2
甬运政罚﹝2025﹞1526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8日09时06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邱隘***近检查时发现山***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宁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叁角贰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叁角贰分。
1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3
甬运政罚﹝2025﹞1527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2日09时03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邱***中心附近检查时发现山***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元零玖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元零玖分。
1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4
甬运政罚﹝2025﹞1526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邱隘***口检查时发现山***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05
5
甬运政罚﹝2025﹞1524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5月14日14时38分,鄞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检查时发现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行宁波市鄞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26
6
甬运政罚﹝2025﹞1218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9日18时34分,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环城北路万象城南检查时发现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提供服务的驾驶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元伍角贰分。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元伍角贰分。
100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09
7
甬运政罚〔2023〕229
2023年9月22日,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接市民信访投诉(编号:NB01DH20230922994468),投诉人于2023年9月14日通过快来车平台(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打车,投诉所乘车辆浙B986QZ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浙B986QZ车辆当事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经调查取证,投诉人于2023年9月14日11时49分在海曙区民通街76号海曙交警大队上车,12时02分在海曙区庙洪路停车场下车。当事车辆浙B986QZ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驾驶员已于2023年9月14日前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山东回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其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车辆营运证。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宁波高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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