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康哲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褚晓彤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222MA77L4XD8J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一街兴盛苑商用综合楼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县市监处罚〔2023〕46号
2023年7月18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巴里坤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发现在位于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团结东路南侧(宣泽门商业街第一幢4号房)地址上有柜台、货架并且摆放有药品,在该地址有计算机,查看计算机系统有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在这个地址上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经调查,当事人是巴里坤县康哲医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有《药品经营许可证》,2023年3月16日变更经营地址:由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团结东路南侧(宣泽门商业街第一幢4号房)变更为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兴盛苑商用综合楼1-10。在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团结东路南侧(宣泽门商业街第一幢4号房)这个地址销售的药品是巴里坤县康哲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在原有的地址上出现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共发现经营的药品有65个品种,货值金额:13942.40元,2023年3月17日至案发时间销售记录,计算违法所得为:3431.10元。这起案件的主体发生改变,应该为巴里坤县康哲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地址已经发生改变,但在原有地址上当事人还存在现货销售药品的行为,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当事人已构成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违法事实。
1.责令关闭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团结东路南侧(宣泽门商业街第一幢4号房);
2.没收违法经营的65个品种的药品;
3.没收违法所得3431.10元;
4.罚款50000元(五万元)
共收缴罚没款53431.10元(五万三千四百三十一元一角)。
50000.00元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