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文杰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21MA35LFKY8G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一路以东、弘腾路以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220号
执法人员于2025年8月21日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一台起重机械(起重机械设备代码为417010C64202254429),经调查发现,该设备最后一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07月07日”,下次定期检验日期为“2025年07月”。当事人涉嫌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的行为。 另查明,在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立即将涉案起重机械进行报检。2025年9月1日,当事人已将涉案的起重机械按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移交给了江西昊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使用。2025年9月8日,该起重机械通过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现已整改到位。
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上缴国库。
30000.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