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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宝森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根仙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5CJ9YNXT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北83号101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环(南)法罚﹝2025﹞3号
当事人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北83号101房建成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项目,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施有:尿素甲醛树脂装置一套,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装置一套,其他专用化学产品生产线一套。主要生产工艺为聚合、缩聚反应,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氨气、环氧氯丙烷,其中,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投料废气排放口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甲醛、氨气、环氧氯丙烷经二级水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当事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024年10月9日,我局委托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当事人废气排放口(DA002)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当事人废气排放口(DA002)外排废气中的甲醛浓度为39.9mg/m3,超过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甲醛:5mg/m3),超标6.98倍。当事人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30.1万元(叁拾万壹仟元整)。
301000.00元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0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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