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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海浪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MA2JPJ3H4H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园里湖居委会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1
(2025)浙0603民初152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浙江布泉控股有限公司,李**,王**,单**,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浙0603民初114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布泉控股有限公司,张**,天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单**,沈**,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5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2-21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5
2023-12-07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7-06
(2023)浙0109民初79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龙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李**,刘*,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05-30
(2022)浙0603民初12120号
追偿权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绍兴柯桥鸿恒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褚**,李**,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陈*,绍兴市柯桥区中顺工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刘**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8
2023-05-04
(2023)浙0602民诉前调27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04-12
(2023)浙0109民初24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福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3-03-24
(2023)浙0109民初24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福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14
2022-07-11
(2022)浙0109民初4146号
合同纠纷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鲍**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16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路政罚〔2024〕01301
2024年6月3日14时4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沈帅、徐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5-29 00:34:37车号为浙DN8731在X107(尹大线)福全方向K3+9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0.9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1.98吨。
-
182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0
2
绍路政罚〔2024〕06503
2023年11月27日10时11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吕锦远、徐良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11-25 13:17:23车号为浙DR3083在X104(老104国道央于)K5+240双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9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95吨。
-
2122.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0
3
绍路政罚〔2024〕05565
2024年4月2日14时59分,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洪霞、孙玳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9 22:21:36车号为浙DR3083在G104(京岚线)上虞方向K1610+92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1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3.18吨。
-
2007.00元
嵊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0
4
绍路政罚〔2023〕02J1101
2023年5月14日2时10分许,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建鑫、金永进在福漓线5K+300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P5395/浙DN71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现场人员是胡宏进。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65.56吨,依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56吨,该车辆本次运输没有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车驾驶员胡宏进驾驶浙DP5395/浙DN71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货车)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贰仟零贰拾捌元整。
2028.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8-20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