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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千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楼锦其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7MA2KGX006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277号50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淳左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02号
2023年7月5日,淳安县千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淳安县***处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将林地改建成为边坡和国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限期一年(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叁佰柒拾陆元整(¥39,376.00)
(1、责令限期一年(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叁佰柒拾陆元整(¥39,376.00)【公式:(715*15*2+316*5*2)*1.6】
39376.00元
左口乡人民政府
2023-09-07
2
杭环淳罚﹝2023﹞3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淳安县千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室实施了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的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淳安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250000.00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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