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祥电商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金伟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4MA48CYDP7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路1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郧阳市监处罚〔2026〕71号
经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于2016年10月18日注册并开始经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经营的店铺名称为“蒛一袜品旗舰店”,店铺里面销售的袜子的商品标题为“【新疆棉】10A抗菌男女四季短中长纯色简约运动袜抗菌防臭透气袜”,该商品的商品标题上有“运动袜”字样,而该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为:FZ/T73001-2016,该执行标准为普通袜子的执行标准,不适用于运动袜。该商品是当事人于2026年5月底上架销售的,售价为30.9元/包,10双/包,销量为17包。当事人于2026年7月28日将该商品下架。该商品链接是当事人店铺运营人员自行编辑排版,未对商品链接进行推广、未支付广告设计制作费用,无对外付费投放行为,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经营的店铺名称为“郧祥打底裤袜专营店”,该店铺里面销售的商品名称为“【蒛一】10A新疆棉男女四季短中长纯色运动袜简约抗菌防臭透气袜”,该袜子只是商品标题上有“10A”字样,该袜子是当事人从十堰市千穗针织有限公司购进的,供货商给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上显示该袜子有抗菌防臭的效果,抗菌效果评价为试验结果符合(10A)级抗菌香薰防臭。当事人的行为不违法。
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上经营的店铺名称为“郧祥打底裤袜专营店”,该店铺里面销售的商品名称为“【蒛一】10A新疆棉男女四季短中长纯色运动袜简约抗菌防臭透气袜”,该袜子的外包装上标注的成分:棉70%包纱20%氨纶10%,而在该商品链接的商品参数公示的棉成分含量为:71%(含)-80%(含),标准棉之所以标注含量71%-80%是因为上拼多多平台上商品参数只能填写71%-80%。当事人于2026年8月19日将该商品下架。该商品链接是当事人店铺运营人员自行编辑排版,未对商品链接进行推广、未支付广告设计制作费用,无对外付费投放行为,广告费用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郧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