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建华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0935254034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向南社区南山大道1175号新绿岛大厦6A658A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2024)粤03民终9016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5-06
(2024)粤0305民初2604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黄**
李**,李**,李**,杨**,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3
2019-03-05
(2019)粤1971民初8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闫**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4
2019-02-25
(2019)粤03民终4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武**,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13
(2023)粤03民终3977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市际通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裕诚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0-12
(2024)粤03民终9016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许*
深圳市裕诚物流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2-20
2020-03-12
(2019)粤1971民初315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6284.34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31
2020-07-27
(2020)粤0308行审5786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07-29
2019-04-02
(2019)粤1971民初8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闫**、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06.44元
民事案件
4
2019-06-13
2019-02-25
(2019)粤03民终4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8-21
2018-01-16
(2017)粤0306民初2846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固镇县安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与武**、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8-21
2018-01-16
(2017)粤0306民初284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固镇县湖沟搬运站与武**、深圳市联海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交罚决第﹝2025﹞ZD00563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4年11月08日10时17分在(违法地点)盐排高速横岗收费站出口实施了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2
2
深交罚决第﹝2025﹞ZD00480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4年11月01日11时14分在(违法地点)宝安区石岩北环路与坑尾大道交汇处实施了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情节: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21
3
深交罚决第﹝2024﹞ZD00036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8月04日 10时30分在(违法地点)松安监测点主道实施了车辆违法超限(超重)运输(货车车货总重28.125吨,轴数是3轴,超限1.125吨)的违法行为
处500元罚款
5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2
4
深交罚决第﹝2024﹞ZD00034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8月03日 15时44分在(违法地点)松安监测点主道实施了车辆违法超限(超重)运输(货车车货总重28.215吨,轴数是3轴,超限1.215吨)的违法行为
处500元罚款
5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02
5
深交罚决第﹝2023﹞ZD15041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08月12日 09时50分在(违法地点)光明区茶林路与观光路交汇处实施了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处1000元罚款
100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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