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宝丽洗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海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1MA0QUJF79T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人民路东四通商城门脸房连体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左市监处罚〔2025〕184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1年1月5日从内蒙古粉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欧诗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欧诗漫”珍珠年轻肽弹力面膜6盒、“欧诗漫”珍珠矿物质净颜面膜6盒、“欧诗漫”珍珠氨基酸亮肤面膜6盒,共18盒,购进价格是每盒15.6元,购进货款共计208.8元。于2022年4月10日从内蒙古冉怡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浣熊”儿童清香水果味牙膏12盒,“小浣熊”儿童维生素牙膏12盒,共24盒,购进价格是每盒4.5元,购进货款共计108元,购进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15个,每个购进价格1.5元,购进货款共计22.5元,以上化妆品的购货款共计411.3元。当事人购进以上化妆品索要了进货票据、检验报告、供货方资质材料。2025年9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的欧诗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G21179,名称为:“欧诗漫”珍珠年轻肽弹力面膜4盒,限用日期:20220824;欧诗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S21441名称为:“欧诗漫”珍珠矿物质净颜面膜4盒,限用日期:20220905;欧诗曼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G21174名称为:“欧诗漫”珍珠氨基酸亮肤面膜3盒,限用日期:20220824;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KL16301F的“小浣熊”儿童清香水果味牙膏11盒,限用日期为:20241215;福建省梦娇兰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KL02301F的“小浣熊”儿童维生素牙膏9盒,限用日期为:20241201;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GD231401的“花慕兰”护手霜8个,限用日期为:202427。
经查证:当事人经营的涉案“欧诗漫”面膜、小浣熊”儿童牙膏、“花慕兰”护手霜都已超过限用日期,现场发现“欧诗漫”面膜11盒,销售价格每盒20元、小浣熊”儿童牙膏20盒,销售价格每盒8元,“花慕兰”护手霜8个,销售价格每个5元,货值金额共计420元,涉案化妆品在门店内销售,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不能确定当事人在超过限用日期后是否销售了涉案化妆品,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经执法人员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当事人五年内在其全部生产经营地域范围内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
2025年9月22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摆放的“欧诗漫”面膜11盒、小浣熊”儿童牙膏20盒、“花慕兰”护手霜8个都已超过使用期限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属于经营未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规行为。
5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