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烨辉彩钢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浦照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115MA4KPE8D4U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33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3日生产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金属面绝热岩棉夹芯板(规格:1800×950×50㎜),共20块,成本价为30元/块,销售价为36元/块。截至案发止,除抽检的4块外(未收费),剩余不合格批次的16块金属面绝热岩棉夹芯板未对外销售。因此,认定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720元,无违法所得。该批次金属面绝热岩棉夹芯板的原材料主要为彩钢板、岩棉、胶水,经分析,该批产品不合格原因:抽检无样品,在加急生产过程中,彩钢板与粘结剂的接触时间不足,导致粘结剂未能充分渗透到彩钢板表面,影响了粘结效果。粘合剂的配比不够准确,导致粘合剂粘度不足或过高。生产环境湿度控制不当,导致彩钢板表面潮湿,影响了粘合剂的粘附力。最终导致该产品粘结强度不符合GB/T23932-2009《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要求。
另查,当事人整改后,重新组织生产同型号的金属面绝热岩棉夹芯板,于12月9日再次送检且检验报告显示抗冻性指标已合格。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金属面绝热岩棉夹芯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处罚: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罚款1440元。
144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12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1-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1-01-1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