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咸宁市顶格网吧(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彪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2301MAET57TK3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香城社区书台街69号书苑小区1幢1层S10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宁市监处罚〔2026〕140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制售蛋挞的行为未超过许可范围;执法人员随机抽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所使用的电脑,被抽查的电脑主机及配件上均标注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于2025年12月份从美宜佳(大楚城店)(营业执照名称:高新温泉肥肥副食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1200MA4E53213C,经营者:吴勇)购进烟草制品185包,放置网吧二楼收银台向网吧内上网的顾客销售,其中“黄鹤楼软蓝”8包、“黄鹤楼硬红”9包、“利群”13包、“黄鹤楼软红”16包、“雪之景”15包、“纯净”7包、“黄鹤楼 8 度”10包、“南京煊赫门”20包、“奇景”7包、“中华”18包、“侠骨柔情”13包、“硬荷花”8包、“1916”10包、“硬珍”13包、“软珍”7包、“芙蓉王”11包,购进金额合计6372元。 2026年1月当事人从事烟草制品经营活动,截至 2026年3月10日,当事人以每盒高于市场零售价1元的价格对外销售,共计售出烟草制品28包,其中“黄鹤楼软蓝”4包、“黄鹤楼硬红”2 包、“利群”1包、“黄鹤楼软红”2包、“雪之景”5包、“纯净”2包、“黄鹤楼8度”3包、“南京煊赫门”8包、“奇景”1包,销售金额合计647元,违法所得28元,违法经营总额6400元。 在本局调查取证期间,当事人主动开展整改,下架全部烟草制品并停止销售行为,同时向本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8元; 2.罚款1280元。
1280.00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