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水东港渔民酒家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顺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202MA517JRP3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肇庆市端州区76区星湖大道西侧七星岩东门广场南侧第9-10卡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肇端市监处罚〔2024〕B51号
2024年8月15日,我局委托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鱿鱼(其他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该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出具了《检验报告》(No:FS240805130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9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同一批次的抽检不合格的鱿鱼(其他水产品)在使用,当事人称上述批次的抽检不合格的鱿鱼(其他水产品)已全部用(售)完。
2024年11月8日,当事人的经营者张顺健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称对上述检验结论无异议,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我局执法人员通过询问法定代表人和查证有关证据,完成本案调查。
当事人采购的鱿鱼(其他水产品)经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镉(以Cd计)”,标准指标为“≤2.0”,实测值为“6.04”,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为“GB5009.15-2023(第二法)”。
经查,上述批次鱿鱼(其他水产品)是我于2024年8月13日(抽检时我酒家工作人员报错进货日期为“8月10日”)在广州市荔湾区典兴水产经营部购进的。当日共购进鱿鱼(其他水产品)15.1kg,进货价为82元/kg,其中2公斤以130元/公斤销售给抽检方;剩余13.1公斤以原料做成食品折合以110元/公斤销售给顾客,货值1701元,销售所得1701元,销售获利463元。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止,涉案鱿鱼(其他水产品)已全部用(售)完。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批次鱿鱼(其他水产品)的送货单据、广州市荔湾区典兴水产经营部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另查明,当事人出具了《整改报告》。
1.没收违法所得1701元;
2.罚款1000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11701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