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MAC6EKP20E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青年南路七小旁润通公司楼下11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5〕124号
经查,你公司2023年7月21#凭证用现金支付新疆金业再生资源加工房项目人员劳务工资285600.00元,工资表中有2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收款条及人员身份证,共计工资18000.00元;2023年9月5#凭证用现金支付叶片设计生产项目附属工程人员劳务工资40万元,工资表中有12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收款条及人员身份证,共计工资96000.00元;2023年10月17#凭证用现金支付新疆蚁链物流产业园项目工程人员劳务工资100万元,工资表中有6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收款条及人员身份证,共计工资157860.00元;以上合计20人未能提供有效的收款条及人员身份证,涉及工资27186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之规定,你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成本271860.00元,应调增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271860.00元。
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情况:应纳税所得额-139112.04元,本次调增成本271860.00元后,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32747.96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33186.99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情况说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会计报表;2023年7、9、10月记账凭证及附件;工程施工明细账、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等证据证实。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2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