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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琴江镇娇兰佳人化妆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余亚平注册资本:20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735MA38BYBW48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花坪巷商住楼1号楼S103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妆处罚〔2024〕17号
当事人石城县琴江镇娇兰佳人化妆品店店内产品货架上摆放的“婷美|美肌钻光美白祛斑霜”是2023年3月是从广州市娇兰化妆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当时就购进了这2盒,打折过后销售价格是135元/盒,之前已销售1盒。当事人对其经营“婷美|美肌钻光美白祛斑霜”化妆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也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凭证和材料。当事人经营的化妆品没有因为违法被处罚过。系初次违法。2024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行复查,当事人已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提供了进货查验记录的复印件。
当事人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反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0.00元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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