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杨 | 注册资本:47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7764491321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伊旗纳林陶亥镇大柳塔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2
(2024)内0627民初2950号
合同纠纷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2
2019-03-08
(2019)内06民终293号
劳动争议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19-03-08
劳动争议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王**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6-25
2018-11-30
(2018)内0627民初2652号
劳动争议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内蒙古宏泰顺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6-25
2019-05-07
(2019)内06民终293号
劳动争议
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内蒙古宏泰顺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5-10-14
2015-10-14
(2015)伊民初字第45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诉伊金霍洛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税稽罚﹝2024﹞5号
经《税务处理决定书》鄂税稽处〔2022〕2号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5月,你单位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让神木县天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为你单位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票号为:00730043、00730044、00730045、00730046、00730047),金额408,322.00元,税额69,414.74元,价税合计477,736.74元,并于当月申报抵扣了进项税。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应补缴增值税69,414.7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70.74元,教育费附加2,082.4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88.30元。(二)企业所得税你单位上述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8,322.00元。造成你单位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02,080.50元。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资料证实:证据1:制造费用明细账;证据2:记账凭证;证据3:公安局询问笔录;证据4:银行流水记录;证据5:应交税金明细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5〕第23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单位以少缴税款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构成偷税,对你单位的偷税行为处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1倍的罚款,即:174,965.98元。
174965.98元
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9-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