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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时尚买手日用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22MA4CFW9D8E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荆江大道农业局102号第二间门面(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公市监处罚〔2023〕72号
经查,当事人系从事化妆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7年11月18日。2023年5月24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有待售的标注“ESTEELAUDER”朱红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3瓶,每瓶200ml,标售价268元/瓶;标注“ESTEELAUDER”字母蓝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3瓶,每瓶200ml,标售价198元/瓶;标注“SK-II” 字母朱红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2瓶,每瓶230ml ,标注“SK-II”字母朱红色纸包装盒有白瓶图案的化妆品3瓶,每瓶250ml,上述四种化妆品的内外包装上均无中文标签、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 。 据当事人诉称,2023年5月10日,当事人从一流动化妆品推销员购进了“ESTEELAUDER”字母朱红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3瓶,每瓶200ml,进价200元/瓶,共600元,自行贴标为“雅诗兰黛”红石榴水,标售价268元/瓶;“ESTEELAUDER”字母蓝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3瓶,每瓶200ml,进价160元/瓶,共480元,自行贴标为“雅诗兰黛”多效智颜水,标售价198元/瓶;“SK-II”字母朱红色纸包装盒的化妆品2瓶,每瓶230ml,进价368元/瓶,共736元,自行贴标为“清滢露”,标售价398元/瓶;“SK-II”字母朱红色纸包装盒有白瓶图案的化妆品2瓶,每瓶230ml,进价450元/瓶,共900元,自行贴标为“女士神仙水”,标售价480元/瓶;上述四种化妆品的购货总金额共为2716元(实际付款2700元)。尔后,当事人将上述化妆品放在经营场所进行销售。截止本案调查之日,上述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尚未销售被本机关依法查扣。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化妆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也未向供货商索证索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之行为。由于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其非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及《湖北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3从轻处罚裁量基准“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上述依法扣押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 2、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