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小云 | 注册资本:2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29676445384B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丰州镇南沁路富庄桥头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张**
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武乡县人民法院
2
2024-06-25
买卖合同纠纷
康泰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武乡县人民法院
3
2024-06-21
买卖合同纠纷
康泰塑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
武乡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2023﹞3081号
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相关证据及证明事项)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和经营者身份。2、抽检检验报告一份,证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3、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该批抽检的家用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注册商标“罗伯特”型号RB-IIIA)批次为2019.11.10的已经全部售完。4、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家用报警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注册商标“罗伯特”型号RB-IIIA)批次为2019.11.10的产品80台由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销售。5、供货方山西创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供货清单、制造方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的生产指令单、出库登记表、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销售的涉案不合格家用报警器为80台的购进价格和销售价格等情况。6、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该批次不合格家用报警器安装台账,证明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共购进80台产品。7、武乡县森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当时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抽检时该批次不合格家用报警器购买价格发票复印件一份,证明该批次不合格家用报警器销售价格。以上证据均有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0元
武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