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乐民大满糖茶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观杨 | 注册资本:2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823MA7E0NEW60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遂溪县乐民镇乐民圩东街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江处字〔2023〕23号
2023年10月31日,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洪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位于遂溪县乐民镇乐民圩东街12号的遂溪县乐民大满糖茶饮店进行检查,检查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正在营业,经营场所墙面挂有《营业执照》,名称:遂溪县乐民大满糖茶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3MA7E0NEW60,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408230055757。当事人经营场所的操作台上有1包净含量210g(7g*30泡)的“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已开封启用,经清点,包装内剩余5泡,包装显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435098204873,生产商是福建广清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商是广东大满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保质期18个月,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6日。上述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与其他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原料混放,未标明“不再使用”或者“已过期”等类似字样。执法人员检查当事人菜单得知,该食品原料用于制作【冷萃茶系列】桂花乌龙。执法人员要当事人提供上述“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的进货票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料,当事人现场已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但未能提供上述食品原料的进货票据。经请示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扣押,扣押食品原料详见《遂市监江强制〔2023〕12号》。当事人未能提供“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的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资料,当事人店内所用的“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的生产日期为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6日,保质期为18个月,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过保质期137天,该“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已开封启用,剩余5泡,货值6.67元。当事人未能提供销售记录和台账,无法证明上述过期食品在超过保质期之后的销售数量,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1、罚款人民币柒仟圆整(¥7000)。
2、没收非法财物(1包“大满糖”桂花乌龙茶包)。
7000.00元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