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存林金属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嵇红州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230MA1K2AC36G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兴能路219号一幢B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崇消行罚决字〔2024〕第0226号
你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大兴路180号的上海存林金属有限公司,生活区域内由上海茜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4)经抽样送检,发现该灭火器磷酸二氢铵含量实测26.7%,低于标称值75%,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存在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情形,我支队责令你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前改正。2024年11月21日,我支队依法派员对你单位开展复查,发现仍有6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未更换,存在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情形。
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
5900.00元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12-02
2
沪崇消行罚决字〔2024〕第0223号
上海存林金属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实际地址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大兴路180号-2的生产经营区域设置人员住宿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未进行防火分隔,且合用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3条第二项之规定要求,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6000.00元
崇明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