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伟恒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伟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074482479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燕岭新村152号101室(14)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135号
经查,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伟恒药店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药商通”平台从湖北楚俊堂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10盒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批号:8174362,规格20mg*28s),经重庆市药品监督管局认定为假药。现查明,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伟恒药店涉嫌销售假药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批号:8174362),购进10盒,购进价格170元/盒,因有医药公司补贴该药品综合成本价格为165.59元/盒,销售10盒,销售价格168元/盒,据此认定,货值金额1680元,违法所得1680元。涉案药品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批号:8174362),当事人已于2024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销售完毕,无库存药品。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伟恒药店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置,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伟恒药店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
0.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