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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萌辛然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永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082MA9NG2YM3U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石固镇南寨西街村4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6〕C55号
2026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长葛市萌辛然餐饮店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有效期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已处于过期状态。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限期5个工作日办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2026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再次发现长葛市萌辛然餐饮店仍然没有办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当事人涉嫌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八条第四款。2026年4月29日报请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1月17日办理有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由于当事人的疏忽,该证已于2026年1月16日到期。2026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店进行检查指出了上述问题,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五个工作日办理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由于当事人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改正。2026年4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经行检查再次发现该店仍没有办理有效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当事人涉嫌未登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事实成立。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两次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拍摄照片,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合法经营资质; 3、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 4、当事人的情况说明,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5、责令改正通知书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6、当事人过期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以上收集的证据均履行了证据确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均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认可。
1、罚款500元
500.00元
长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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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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