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惠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孔祥朗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59568253XX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4号908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2
(2025)粤0309民初2821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9
(2025)粤0309民初36283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3
2026-03-16
(2025)粤0309民初28218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4
2024-11-28
(2024)粤0306民诉前调23699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5
2021-01-07
(2020)粤0309民初17925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19
2021-03-20
(2020)粤0309民初1792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深圳市卡默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惠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华消龙华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3号
2025年08月11日15时许,龙华街道受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民清路13号光辉科技园的深圳市惠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4号9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568253XX)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你单位负责管理的消防控制室现场值班人员为周保民、姚海浪,其中只有周保民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主机等消防设备,姚海浪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深圳市惠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深圳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