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陈雅文水产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雅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100MA2HY1119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前进街道前进农贸市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钱塘市监处罚〔2023〕346号
当事人涉案批次的黑鱼由义蓬街道马路边的临时摊贩供货,供货方微信名称柳健夫。当事人与供货方通过微信联系,每日凌晨供货方会将鱼货送到义蓬临时供货点,当事人到供货现场接收货物并结算货款。涉案批次的黑鱼由当事人于2023年6月14日采购,共采购黑鱼25.5斤,每斤采购价格10元,共支付采购货款255元。当事人进货后在市场内的销售价格为每斤11元,除去抽检样品6斤外,其余19.5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计算违法所得为19.5元。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货源检测报告、自产自销证明、进货交易微信截图等凭证。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3JF0616040)显示:抽检的黑鱼样品甲氧苄啶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建议处罚如下:
(一)罚款5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19.5元。
50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