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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文军注册资本:9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1571158047L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株良村大路上(株良政府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0
(2025)赣1021民初4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中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城县人民法院
2
2025-03-04
(2025)赣1021民初45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中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
3
2022-08-11
(2022)赣1021民初111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鑫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抚州市南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8
2022-08-12
(2022)赣1021民初111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南城县金融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城环罚〔2024〕3号
2024年3月29日许,我局执法人员对河东工业园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南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对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进行河段清淤疏浚,现场有清淤船、挖土机、铲车、运输工程车正在盱江河道施工作业,南城县盱江周家堡大桥至福银高速大桥河段清淤疏浚工程建设项目目前已竣工完成了五分之一左右。该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公司实施了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细规定(2023年版)》,鉴于你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类别为报告表,建设项目未建成,处1%≤A<2%的罚款,因你公司积极主动配合,改正态度良好,经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对你公司从轻处罚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人民币伍拾叁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罚款。
535285.00元
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
2024-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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