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县仁安药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努日曼·艾则孜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22MAEDY54F1W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普恰克其镇巴扎布依村E区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墨市监处罚〔2025〕222号
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努日曼·艾则孜为原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公司墨玉县第十二分店的负责人(2025年3月份注销后注册了墨玉县仁安药品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墨玉县仁安药品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二丁颗粒”为其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由拼多多网站以14.39元/盒的价格购进“二丁颗粒”药品10盒,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42.7元购药款;2025年5月10日从墨玉县国康药店购进“蒙脱石散 思密达”、“肺宁颗粒”、“牛黄解毒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这4种药品,通过微信转账共支付176元;“散列通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咽炎片”是以前的新疆众仁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墨玉县第十二分店注销时分别剩下来的80盒和3盒药品,搬店的时候搬到墨玉县仁安药品有限公司后摆在货架上待销售,通过查看2025年5月份截止案发时的监控,没销售出去。当事人提供不出购进药品的供货企业的资质、清单、发票等材料。截止案发,当事人于2025年7月10日、7月25日分两次向购进来以后,2盒“二丁颗粒”销售给了普恰克其镇的阿提坎姆罕·麦提纳斯尔,销售价为16.5元/盒,共33元;又给阔依其乡的卜海迪且·艾则孜销售了2盒,销售价为16.5元/盒,共33元;5喝药放在家里自己吃的,剩下的一盒被执法人员扣押了。“蒙脱石散 思密达”、“肺宁颗粒”、“牛黄解毒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4种药品中,“牛黄解毒片”给了亲戚约尔妮萨1盒,其余的自己留着吃,没销售。以当事人销售价格16.5元/盒计算货值金额为66元(4盒×16.5元/盒=66元),依据《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法[2007]74号),确定销售药品违法所得为66元,该案的货值金额为601.9元(含未售出和已售出的药品)(535.9元+66元=601.9元)。
1.没收违法未售出的“(散列通)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80盒、“蒙脱石散 思密达”8袋、“咽炎片”3盒、“二丁颗粒”1盒、“牛黄解毒片”2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6瓶、“肺宁颗粒”1盒等药品(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和墨市监财清〔2025〕154号);
2.没收违法所得66元(陆拾陆圆整);
3.处20000元(贰万圆整)的罚款。罚没款合计为20066元(贰万零陆拾陆圆整)。
20000.00元
墨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