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海棠花园日杂店(微型企业)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孔秋莲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7587145945D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横县横州镇西津路1号(海棠花园A栋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横市监处罚〔2023〕174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广西美宜佳商贸有限公司购进涉案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15瓶,生产日期:20220620,保质期:9个月,进货单价:5.6元/瓶。涉案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于2023年3月19日超过保质期。2023年4月12日23时,当事人向投诉人销售了超过保质期的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1瓶。经本局投诉调解,当事人赔偿投诉人12元。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售出超过保质期的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4瓶,售价:7.9元/瓶,货值金额31.6元。案发当天,在经营场所冷藏冰箱内还摆放有超过保质期的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4瓶,货值金额31.6元。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货值金额总计63.2元。因当事人促销喜茶双莓嫣红果汁饮料,赠送优惠券4元/瓶,涉案商品实际收费为3.9元/瓶,当事人在经营涉案商品没有获利,违法所得0元。
另查明,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一、警告;
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三、罚款二千元(¥2000.00)。
2000.00元
横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