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元忠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MA752A424F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迎宾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化隆市监案字﹝2023﹞020号
经调查,当事人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停车场位于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迎宾大道满诚商贸有限公司楼下A区停车场,性质为私有停车场,于2022年8月左右开始正式经营,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半小时内免费,超过30分钟到1小时(含1小时)收费2元,超过1小时到3小时(含3小时)收费3元,超过3小时后按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超过24小时后按第二个收费标准累计结算。期间该公司负责人因运营成本过高,于2023年3月1日调整过收费标准,调整过后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为:20分钟内免费,超过20分钟到1小时(含1小时)收费3元,超过1小时到3小时(含3小时)收费4元,超过3小时后按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24小时内累计收费不超过15元,超过24小时后按第二个收费标准累计结算,获得违法所28041元整。
一、责令限期整改半小时内收费标准; 二、没收违法所得28041元整(贰万捌仟零肆拾壹元)。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化隆县支行,账号:63050163793700000021,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化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0.00元
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2
化消行罚决字﹝2023﹞第0011号
2023年6月21日9时,我大队对位于化隆县群科新区迎宾大道满诚小商品购物中心三楼的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迎宾大道满诚小商品购物中心三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4MA752A424F)进行检查时,发现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具体问题:场所内未设置防排烟设施,烟感探测器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具体问题:应急照明灯具配置数量不足,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具体问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运行,防火门均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给予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给予青海满诚商贸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0元
化隆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8-22
3
东化隆市监案字〔2023〕49号
其他消费侵权行为
一、责令限期整改半小时内收费标准;二、没收违法所得28041元整(贰万捌仟零肆拾壹元)。
-元
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4
东化隆市监行处字〔2023〕020号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整改半小时内收费标准;没收违法所得28041元整2。
-元
化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