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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吉昌镇春风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晓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5LTDL1L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磐石市吉昌镇倒木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食处字〔2023〕38号
经查,当事人自2010年03月22日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及吉林省小食杂店登记证,2023年5月30日执法人员在其店内中间货架最上层位置上发现有产品名称为“今麦郎一桶半香辣牛肉面”,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保质期为六个月,产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执行标准:GB 17400,共6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8日磐石市明城镇铭荧达宇食品商店处购进今麦郎一桶半香辣牛肉面6桶,进价为4.3元,售价为5元,剩余6桶,未售出,当事人已提供进货票据及进货方经营资质。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经查,当事人自2010年03月22日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3年5月30日接受检查,执法人员进入店内,发现位于店门口左侧货架上有以下食品:产品名称:今麦郎一桶半红烧牛肉面,执行标准:GB 17400,生产日期:2022.11.18,保质期:六个月,共6桶现场已下达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场所/设施/财务清单,编号:磐市监食清明字[2023]明004号;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磐市监食强明字[2023]明004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涉案产品; 2、罚款2000元。 办案人员:关涛、张明健 2023年8月28日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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